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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会秘学[2008]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全国建筑教育工作者的敬业精神,树立榜样,表彰业绩,扩大建筑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影响,并与国际接轨,中国建筑学会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的评选工作。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是我国建筑教育工作者的最高荣誉奖。依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申报及评审条例》的规定,该奖项的产生,将采取个人申报和中国建筑学会教育与职业实践工作委员会提名相结合的方式,全部报奖材料统一报送中国建筑学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为此,请申报个人和单位严格遵照《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申报及评审条例》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填写申报书(电脑操作打印)一式三份以及相关资料一套,并经申报单位审定、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中国建筑学会。报送资料的同时请将评审费1000元,按下述地址或银行一并汇入我会。

   为了搞好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申报及评审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备和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
邮政编码:1008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学会
银行账号:020000l409O89016892
联 系 人:米祥友 王 京
联系电话:01O-88082240  010-88082242
传  真:010-88082243
电子信箱:xsb@chinaasc.org

附件:1.《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申报及评审条例》
      2.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奖申报书

 

中国建筑学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