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 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 办标函〔 2020〕5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 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理清申报类别,在12 月1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通过网络审核的项目应于12月14日 12时前(邮寄件以收到日为准)向省住建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式1份,包括在线打印的申报书及附件、申报声明,逾期提交 不予推荐。
二、对于在研究、开发和工程示范中没有相应工作基础的 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不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 不符合《通知》选题申报方向和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不接受有3项以上部科技计划逾期未验收的项目单位
申报新项目。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0931-89297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