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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关于开展 第十一届专业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2-06-01 0

各专业学术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一届第4次理事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规定及工作安排,决定对第十一届专业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开展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选原则

新一届专委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由现届专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会秘书处负责审核。

二、改选要求

1、根据《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专委会换届改选内容包括“挂靠单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的改选;同时鼓励选拔推荐优秀、热情、热心承担学会工作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加入专委会。

2、各专委会需按照《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按条件、按要求、按比例、按时间尽快完成新一届专委会改选工作;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所在单位应是学会的团体会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应是学会会员

3、凡不能坚持参加专委会活动,或已调离本专业工作领域,或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或本人不愿意继续连任的委员,均不再推选;为保证专委会所在学科领域的专业性,新一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最多可兼任两个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4、在设置委员名额分配时应注意该专业领域发展的需要,可由全省跨行业、跨学科,涵盖建筑、铁道、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电子、建材、装饰、信息化等专业领域的各类人员组成,可适当照顾区域分布。

5、专委会需将书面改选方案提交学会秘书处审批,经学会秘书处通过后,各专委会可实施换届工作,协商、酝酿、推荐产生全部委员,并报学会秘书处审批,通过后秘书处提请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组成新一届专委会。

三、资料报送

1、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专委会换届工作的报告(见附件1);

2、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换届改选方案、并提交附件2、3、4、5、6;

3、以上表格请分别认真填写,并经挂靠单位及学委会盖章确认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会秘书处(兰外单位建议采用快递寄达),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留档备案。

4、各专委会在发送电子版资料时,请将新一届换届产生的挂靠单位注册标识(Logo)一并收集发送。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新一届专委会委员推选结果产生后,已加入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的个人和相关单位请联系学会秘书处索取会员号。

2、所有推选资料报送完毕后,经学会秘书处审核并报新一届理事会通过后,组成新一届专委会,并由学会秘书处统一安排于换届大会启动授牌仪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雯丽、詹昕

联系方式:***********、***********

资料报送邮箱:3199425325@qq.com

学会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科教城专家办公楼12层


 

              2022年6月1日

附件:

甘土建会【2022】23号 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专业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pdf

1、 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关于XXXX专业委员会开展换届工作的报告(含承诺书)20220601.docx

2:专业学术委员会换届方案的报告.docx

3: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二届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4: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二届专业学术委员会汇总表.pdf

5、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docx

6、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