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为持续推动我省土木建筑行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依据《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科成规〔2024〕5号)和《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甘土建会〔2025〕1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将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科技创新奖(项目)、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
申报单位、申报人须为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基础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创新奖(项目)
1.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在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科技成果验收,或提供由甘肃省科技厅备案的成果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同等条件下,在省级行业平台公开成果的优先考虑。
2.申报项目所列创新点须与成果验收内容或成果评价报告内容对应,知识产权明晰,项目研究人员排序无异议。
3.申报成果须经过1年以上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并提供证明材料;自我技术转化项目须提供技术转化对应的财务报表佐证材料。
(二)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
1.科技贡献奖授予35岁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英才奖授予35岁以下(含35岁)优秀科技工作者(年龄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
2.凡五年内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项目实施过程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存在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申报本奖项。
三、推荐要求
1.本奖项采取单位或个人申报,由学会相关专业学术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甘肃省勘察设计大师推荐。
2.授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报项目总数的45%。科技创新奖一、二、三等奖占比分别为15%、35%、50%,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个人奖不分奖励等次。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应结合项目、申报人实际综合评判,写明拟推荐等级及推荐理由。
3.甘肃省勘察设计大师推荐,需填写推荐意见并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单位推荐需填写完整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项目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客观规律、自然常识、伦理道德。推荐方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公示要求
申报项目、申报人由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两级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置完成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奖(项目)公示内容:项目名称、申报等级、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完成人主要贡献、主要知识产权情况等;
2.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公示内容: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职称、主要业绩成果等;
3.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为同一主体的,可合并公示;由甘肃省勘察设计大师个人推荐的,由申报单位完成公示,公示时同时公开推荐人信息。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从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gstmxh.com/。本年度科技创新奖申报书更新专业组别选项,请务必下载最新版本模板,旧版申报书不予受理。
2.申报人据实完整填报申报书并开展自查;推荐单位、推荐人应严格审核把关,出具正式推荐意见,承担异议处理相关责任。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套:申报书由主件+附件支撑材料组成,全部双面打印,合并胶装成册。
4.电子申报材料1份,内容、顺序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合并为1套文件(同时提供word、pdf两种格式,存储U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5.申报受理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2026年度评选补充实施要求
重要说明:本部分内容仅适用于本年度评选的补充要求,不替代、不修改《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甘土建会〔2025〕19号)的正式条文。
(一)科技创新奖(项目)相关补充
1.专业分组调整:本年度科技创新奖申报设置5个专业评审组别,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第一核心创新点确定归属组别。组别仅用于评审分组组织工作,不改变奖项等级与评审比例规则;分组可结合当年申报实际情况,在兼顾制度稳定性的前提下,根据每年申报量在评审实施细则中临时动态合并。
专业组分为:
(1)岩土与结构工程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地基基础、基坑边坡、地下空间工程、建筑主体结构、特种结构、工程抗震、检测鉴定、结构加固改造、地质灾害治理。
(2)建筑设计与城市更新组: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城市更新、既有建筑功能提升改造、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技术。 (3)施工与装配式建造组:施工四新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建筑新型建材、绿色施工、建造装备技术。
(4)市政交通与水利低碳组:市政给排水、道路、桥梁结构、轨道交通、水利工程、海绵城市、生态治理、城乡低碳工程。
(5)数字化与标准软科学组:BIM技术、智慧建造、工程信息化数字化;各级标准编制、行业政策与工程软科学研究成果。
备注:建筑电气、暖通空调(机电)类项目,按照项目第一核心创新点参照交叉项目判别规则选择对应组别,判别规则详见申报书填报说明。
2.项目重复申报管理:
(1)同一科技创新项目连续两个年度申报本奖项且均未获奖,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对项目存在重大技术突破、新增重大成果增量的,经学会评奖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破格申报。
(2)已获得过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奖项。
(3)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不予受理。
(二)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人才类奖项)补充
1.本年度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采用量化评价 + 专家定性综合评审方式,评价维度包含工程奖项、科学技术奖、科研项目、工法、QC 成果、专著与技术研究报告、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专利、论文、荣誉称号与创新平台等。评审执行《2026 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量化评价指标》(见附件 2)。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附件评价指标要求开展成果遴选及佐证材料准备工作。
2.针对企业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员,重点考察其工程实践攻关能力、工法专利成果、所获工程奖项以及技术成果转化的实际效益,不以论文产出作为核心评价标准;针对高校科研领域申报人员,重点考察其科研成果落地情况与工程实际应用成效,不以论文数量作为单一评价依据。
3.既往已获得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技贡献奖或科技英才奖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别人才奖项;获奖人员若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可参与科技创新奖(项目)的申报。
(三)其他
本补充要求待本年度评奖工作结束后,将结合本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学会章程及省科技厅相关规定启动正式办法的修订工作,随2026年度评奖实施方案一并报送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备案。
七、联系方式
贾雯丽 13669387632 胡娟娟 18919998296
受理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科教城专家公寓楼办公楼12楼
附件:
1.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甘土建会〔2025〕19号)
2.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奖申报书(模板)
3.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申报书(模板)
4.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量化评价指标
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6年9月7日
甘土建会[2026] 13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1).pdf
2.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奖申报书.docx
3.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 申报书(1).doc
4.2026年度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贡献奖、科技英才奖)量化评价指标.pdf